4日下午,市教委正式公布《北京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2016年修订)》,将以往的小学生行为规范、中学生行为规范“二合一”。新规范减少说教用语,精简76个“不”字,更加亲切,同时明晰志愿服务、网上行为规范等。市教委表示,学生行为规范表现将纳入每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
中小学规范“二合一”
2015年,教育部颁布新版《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或修改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因此,市教委组织专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北京市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北京市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进行修订,历时一年。
新规范共15条,1000余字,将现行《北京市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北京市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二合一”,涵盖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充分体现了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
新规范发布实施后,2004年印发的《北京市中小学生守则》《北京市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北京市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正式废止。
不攀比等7个“不”保留
不仅字数少了,新规范还大幅减少说教用语,强化正面倡导。据记者统计,与旧规范相比,新规范精减了76个“不”字。
旧版小学生规范中有26个“不”字,中学生规范中有57个“不”字,例如“不打架”“不骂人”等。新规范中,“不”字只剩下7个,例如“生活不攀比”“未经父母或监护人同意,不在外边留宿”“不接受陌生人赠予的物品”“不说谎”“不作弊”“不妨碍他人的工作”“用餐不剩饭和菜”。
北京八中校长王俊成认为,新规范语言描述上大大减少了教导性的字眼儿,变管教性要求为正向引导,更易被学生接受。北京教科院德育研究中心主任谢春风认为,新规范大大减少了否定性、负面性和禁止性要求,强调积极价值引领,注重鼓励和激励中小学生的内在道德性,强化积极品质。
团结同学要“多做自我批评”
近来,“校园霸凌”事件引发社会关注,新版中小学生行为规范中强调关爱同学,互相尊重。
旧版小学生规范第八条规定,“同学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虚心学习别人的优点和长处,不欺侮同学,不打架,不骂人。”这种“禁止性”的规范效果并不明显。新规范中提出了“团结同学”的具体办法。例如“关爱同学”“同学之间相互尊重,互相帮助”“善于发现、乐于学习同伴的长处和优点,分享彼此的成长进步”“发生矛盾时多做自我批评”。
新规范易操作重培养
与旧版规范相比,新规范的要求更加具体化,便于学生对照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例如新规范针对学生浪费现象,提出“节约资源,水龙头随手关紧,不用灯时随手熄灭,用餐不剩饭和菜”的具体要求;针对学生在公共场所存在的不文明行为,提出“观看演出或比赛时,遵守场馆要求。在图书馆阅览或博物馆参观时保持安静”。
除了约束行为,新规范还注重培养学生的孝心、爱心、公益心。例如在家庭中,新规范要求学生做到“听从父母的教导,主动与父母交流,礼貌回答问话”;社会生活中,学生要做到“尊重他人隐私,不妨碍他人的工作、学习和休息。”为帮助学生树立规则意识,新规范提出“认识并遵守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灯。乘坐公交车、地铁及购物时自觉排队,主动给老幼病残孕人士让座,公共场所靠右行走。”为培养学生志愿服务精神,新规范提出要“主动进行实名志愿者注册,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
明晰上网行为
新版规范还对学生的上网行为提出具体要求,学生应“合理使用网络,浏览健康内容。利用网络资源提高学习与生活质量”“以规范、文明语言发表网络言论,传播正能量”。而旧版规范中只是简单要求学生“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
首都师范大学教授田国秀表示,新规范更加细化,每一条都落实到引导中小学生做什么、怎么做、如何做,体现出“行为规范”的定位与特征。史家胡同小学特级教师万平认为,新规范的具体要求和孩子们的现实生活接轨了。
行为规范纳入综合素质评价
市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学生行为规范表现要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市教委还将研究制定《北京市中小学养成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不断提升中小学生国家意识、法治意识、道德意识、社会责任意识、生态文明意识,引导每一名学生逐步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综合素质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