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昨日表示,预计二季度外界就可以看到统计局发布的限上和限下(一定销售额以下)单位网络零售额数据。
昨日,国家统计局首次发布限上单位(达到一定年销售额以上企业)网上零售额数据,盛来运说,这是国家统计局在积极改进方法制度,尽可能快地反映中国经济新变化,昨日的数据基本反映了限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实现的消费品零售额。
盛来运说,为了更好调查网上销售的金额,国家统计局确定了“卖家三分、买卖共统、普查为基、大数支撑”的网上零售统计原则。
在这一统计框架下,网络卖家被划分为三类主体:一是限额以上的电商企业已纳入常规性贸经统计报表,每月向统计部门报送数据。第二类是限额以下、经过工商税务登记的网络卖家,这些企业进入了统计部门的名录库,按季开展抽样调查获取数据推算总体。第三类主体是无经营证照、未被观察到的网络卖家,这类主体量大面广、变动频繁,难以被统计部门所掌握。对于这一类主体的数据搜集就需要利用电商企业的大数据来开展。
从前期布局到试点推演,统计局对于大数据已经探索多年。盛来运也表示,国家统计局在大数据应用上还是具有超前性的,动作还是比较早的。
国家统计局相关人士此前对记者说,早在2011年,国家统计局就利用企业“一套表”平台,通过联网直报的方式,对几十万家企业的电子商务进行了统计。2012年,被调查的30多万家企业的电子商务交易额为28825.2亿元。
但这统计的仅仅是企业自营的电子商务交易额,数据获取方式是由企业直接填报获得。更大规模的网上交易还存留在第三方平台上,需要统计部门与掌握数据的第三方平台密切合作。
去年11月,阿里巴巴、百度、中国联通、一号店、58同城等11家涉足大数据的企业与国家统计局签署了关于大数据的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探讨如何在政府统计上应用大数据。
去年也可算是国家统计局的大数据年。国家统计局相关官员先后走访了商务部、国家测绘局等政府部门,考察了百度、淘宝、腾讯、华为等许多知名企业。
今年一开年,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又连续调研了京东(滚动资讯)和阿里巴巴。马建堂在调研时表示,随着电子商务的日益普及,网络交易这一新兴商业模式的不断成熟,如何更好地统计反映网上交易活动,获取更加全面准确真实的网上零售统计数据,是当前贸经统计工作的最重要改革任务。
其实,网络销售还不是国家统计局大数据战略的全部。包括利用搜索数据调查消费者信心,用大宗商品实时交易数据判断经济形势,用地理信息数据辅助人口调查等都可能是未来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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