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参保者个人平均缴费指数的用途,多数参保者都是知道的。
它是影响参保者退休养老金待遇高低的重要参数。
但对于参保者个人平均缴费指数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及参保者个人平均缴费指数在计算养老金待遇时是如何应用的。
相信多数参保者还不够了解
所以今天带大家一起了解,关于参保者个人平均缴费指数的计算和应用。
参保者个人平均缴费指数是每年都计算一次的。
具体计算方法是:
用参保者当年的缴费比例,除以当地上一年全口径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计算出来的。
但对于当地上一年全口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确定和计算,各地的计算标准是不一样的。
多数地方是按照全省全口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参保者进行计算个人平均缴费指数的。
但个别地方也有将市县全口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加进来,进行计算参保者的个人平均缴费指数的。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缴费年限 x 缴费比例)÷ 总缴费年限
举个具体例子给大家计算如下:
那参保者缴费15年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
(15x1.5)÷ 15= 1.5
参保者当年的缴费指数就是1.5
但需要注意的是:计算参保者个人平均缴费指数时,是要保留小数点后4位的。
另外在实际计算中,其实最低缴费指数是不能低于0.6的。
因为大概在95年~98年之间,国家开始对社保缴费指数规定了上限和下限。
规定缴费指数的上限不能高于3
缴费指数的下限不能低于0.6
但目前的社保政策还是属地管理,属地社保局是有权利制定本地社保政策的,而且参保者在办理退休时,主要还是以属地政策为准。
所以对于缴费指数高于3以上的,有的地方并不按3计算,而是按实际计算出来的数值,给参保者计算退休养老金待遇。
但有一个重点需要强调的是:
在计算参保者养老金待遇时,参保者的总的个人平均缴费指数,是需要加上参保者的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指数的。才是计算参保者养老金待遇的个人平均缴费指数。
举例如下:
某参保者视同缴费年限为12年,实际缴费年限为15年,15年的缴费比例全是300%
总计缴费年限为:12+15=27年
那该参保者的实际缴费指数就是3,视同缴费指数根据政策规定为1。
因为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指数,多数地方都是按1计算的,所以我们也按1计算。
该参保者退休时计算退休养老金待遇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
【(视同缴费年限 x 1)+(实际缴费年限 x 3)】÷ 总缴费年限 =
参保者的平均缴费指数。
(12x1)
(15x3)
27=1.6666
看到这个结果,参保者可能会说,我明明是按300%缴费的。
但我最后的个人平均缴费指数才只有1.6666
这不明显是亏本了吗?
其实真正拉低参保者平均缴费指数的,是参保者所在地的视同缴费年限指数,因为该参保者的视同缴费年限指数只有1,如果该参保者的视同缴费年限指数按1.4计算的话,那参保者的平均缴费指数就会提高上来。
但有的省市,确实是有按1.4进行计算的。
另外,看到上述计算结果,可能还会有参保者会说:
那我的视同缴费年限越多,我不就越不划算了吗?
其实结果不是这样的。
虽然视同缴费年限在这里拉低了您的平均缴费指数,但视同缴费年限是即参加基础养老金待遇计算,又参加过渡性养老金待遇计算的,是一年工龄当做两年使用的。
还有,如果您当地社保政策规定,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指数按1.4计算的话,那您的平均缴费缴费指数,不就提高了吗。
所以,其实养老金待遇的高低,是与好几个因素有关系的。
但所有的因素,都离不开缴费比例和缴费年限。
所以社保政策才规定,多缴多得,长缴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