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范子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2月2日发布的2023年度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管理措施情况显示,2023年,交易商协会共对32家存在轻微违规的机构予以自律管理措施,处理机构数量较上一年度有所增加,覆盖主要市场机构类型。
具体来看,涉及16家发行人及信用增进机构、6家主承销商、4家ABN发行载体管理机构、3家交易机构、2家评级机构以及1家会计师事务所。
从违规情形及性质来看,有关事项总体违规情节轻微,存在积极整改或影响较小等减轻情形,主要涵盖以下五类:
一是15家企业因3类披露违规问题受到处理。7家企业未按期或准确披露定期财务信息,6家企业未及时披露存续期重大事项,2家企业未按规定提前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
二是3家金融机构因发行环节不规范受到处理。1家金融债券发行人未严格遵守公平自律原则、发行工作不规范;2家主承销商未严格遵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业务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开展询价工作、披露发行文件等。
三是3家交易机构因未规范开展交易活动受到处理。1家机构未按照交易商协会有关通知要求,规范使用交易即时通讯工具开展交易询价;2家机构通过开展债券交易在所管理的不同产品间调节损益。
四是4家主承销商因存续期履职不到位受到处理。4家主承销商作为相关债项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在知悉发行人发生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重大事项后,未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是7家其他类型中介机构因信息披露等问题被处理。4家ABN特定目的载体或其管理机构,未按照要求及时披露资产运营报告;2家评级机构存在未按期披露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利益冲突回避承诺签署不规范等情形;1家会计师事务所未严格按照行业执业准则执行审计程序。